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6 年9月18日我局拟对吉林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甲基丙烯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8日-2016年9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2- 62405439
通讯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
邮 编:132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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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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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甲基丙烯酸项目 |
吉林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内 |
吉林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 |
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 |
新建乙类车间(MAA单元),丁类车间(硫酸铵单元),丙类综合仓库,废设备堆场,另有汽车卸车栈台(包括原料罐区)、控制室、锅炉房、变配电房、化验室、活动室、综合楼、消防水站、事故池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6231吨丙烯甲基酸及副产品年产43706.3吨的硫酸铵。 |
生产和采暖用热采用生物质锅炉;酰胺化工序丙酮氰醇分解产生的丙酮废气与氰化氢废气、水解工序中3#冷却釜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和甲基丙烯酸废气、粗馏塔和精馏塔抽真空产生的氰化氢废气和甲基丙烯酸废气和丙酮氰醇储罐(氮封)产生的废气(氰化氢、丙酮和丙酮氰醇)经集气通过碱洗塔(去除效率90%)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生产设备要采取有效的防噪、降噪、减震等措施;生试验室废水、设备冲洗水、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沉淀后)及硫胺单元经冷凝器冷凝水全部回用于水解工序;锅炉排水、循环水站排水和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经吉化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碱洗塔废液、收集池池底沉淀物、高沸渣和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封闭安全存放,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制定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应急预案,严格危险化学品的运输、贮存等安全管理,一级防控依托装置区的围堰和罐区围堤,二级防控依托新建的事故应急池并安装有毒有害气体监测、报警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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