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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来源:吉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 2017-08-30 10:29
8月30日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吉林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10  201783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

1231

来电:昌邑区孤店子镇四台子村的赛浮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甲醇、柴油,无任何环保设施,生产废水直排工厂东侧10米深的沙坑,污染该村地下水,附近居民饮用井水有柴油味。

昌邑区

    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曾于2017816日对吉林市赛浮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该企业生产废水、罐区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排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从20168月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靠近厂区东侧围墙有两处沙坑,现作为鱼塘使用,水未见黑色,未闻到汽油味。2017816日,经现场监测,在距离厂区东侧围墙最近的两个沙坑,选取2个点取水样,监测数据证明,水质在Ⅲ类标准以上。2017822日至24日,经随机抽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

不属实

    2017822日,昌邑区卫计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初步调查,共设置4个水质检测点,检测结果中3份水样感观性状正常,1份水样浊度、色度稍高,4份水样均无异味。经吉林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未检出苯系物,未受到油类污染。

*

2

1233

一是举报人曾于812日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吉林市昌邑区孤店子镇永丰村2社远翔苯板厂环境污染问题,投诉后该厂由全天生产改为白天停产、晚上23点之后生产,仍然向外排放刺鼻气味和排烟;该厂的法人是永丰村书记刘刚。二是举报人曾于812日向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该村2社吉林凯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投诉后该公司由全天生产改为每天下午16点至17点开始生产,机器噪声大,晚上21点开始运送货料(锯末、稻壳)产生粉尘污染。上述两家工厂距居民区只有34米远,举报人认为工厂不应建设在居民区内,要求将取缔上述2家企业。

昌邑区

大气
噪声

    第一个问题:2017813日,昌邑区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在2017820日前建成完善废气净化吸附装置,未完成整改前不得恢复生产。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安装了废气净化吸附装置,新建排气筒高度15米以上。822-24日,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与孤店子镇政府,在每晚24时和凌晨2时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第二个问题:813日,昌邑区环保局已对该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给予行政处罚。822-24日,昌邑区环境监察大队与孤店子镇政府组织人员在每日17点、21点和24点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检查,没有发现运送原料的情况。82215时,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生产迹象。经查,厂区距周边居民住宅较近,信访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

    目前,两户企业已按要求停产整改。昌邑区环保局责成两家企业在停产期间聘请相关专家对防护距离问题进行论证,能够达到建设生产条件的继续保留,否则取缔搬迁。

约谈2人,行政警告2人。

*

3

1234

一是龙潭区龙兴村4社内垃圾焚烧厂,将垃圾全部倒在厂区坑内掩埋,产生气味大。二是龙兴村3社老戴化工厂4年前倒闭,当时吉林市环保局和龙潭区环保局到现场将废弃化工原料掩埋在3社村内,造成流经掩埋地的水呈褐色并流向村内,近一个月龙潭区环保局挖坑并用塑料布接污染的水装罐向外运输。三是龙兴村3社吉林热电厂将桨灰向地下排放,排放处高出周边居民住宅28米,造成沉淀后的污水流入村民饮用水井,井水向外溢出。四是龙兴村3社油渣厂每日晚18点左右开始生产,向外排放粉灰,污染周边环境。当地村民近6个月内就以上4个问题曾多次向吉林市环保局、龙潭区环保局反应,但始终没有任何结果。

龙潭区

固废

大气

    第一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龙潭区垃圾焚烧厂为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采取焚烧、物化、填埋方式处理危险废物。因填埋场主要填埋废物为污水处理后的生化污泥,生化污泥本身具有一定异味,故填埋场周边能闻到气味。813日,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硫化氢、氨气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第二个问题:20089月,在原“戴氏化工厂”原址处,发现带有颜色的水渗出,龙潭区环保局对污染区域土壤进行了置换,并在厂区下游修建一道防渗围坝。2017417日,再次发现原址处带有颜色的水渗出,龙潭区政府责成区环保局采取应急处置措施。2017418日,龙潭区环保局委托吉林市蓝森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对现场进行应急处理,采取铺设导流沟渠、简易防雨棚、将污水导入简易防渗收集池后送吉化污水厂处理等措施。聘请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吉林设计院编制了《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开展修复工作,201811月底前完成,信访反映情况不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查,吉林热电厂四期灰场部分灰水经沉淀后渗入地下,而非浆灰向地下排放。原23社位于谷地低洼处少部分民井井水外溢。情况属实,但是外溢水是由于电厂灰库及上游地下水压力向下游传导导致。                                         
    
第四个问题:经查,群众反映的油渣厂为吉林市鑫峰建筑材料厂,于2005年建成,至20129月期间存在生产行为,201210月停产至今,并非持续生产十多年。该厂工商手续已于2017323日被注销。2017815日,龙潭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厂内虽有筑路沥青搅拌设备,但未发现生产痕迹。815日,龙潭区环保局对原吉林市鑫峰建筑材料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3个月内将设备拆除。2017年以来,龙潭区环保局就上述涉及问题多次答复群众。

属实

    第一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责成企业加强管理,确保按要求处理危险废物,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吉林市环保局加大日常监督性监测频次,要求企业严格按照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要求开展监测工作,并向社会公开。                               
    
第二个问题:龙潭区环保局与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吉林设计院签订了委托协议,对该企业开展环境调查以及风险评估等工作。目前,东北炼化吉林设计院已通过实验室小试取得一些基础数据,初步确定了一些主要污染物,作为修复方案选取的依据。下一步,设计单位将继续完善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于2017819日完成编制,龙潭区政府将根据环境现状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方案开展的修复工作。对于原址渗出水体采取防渗和遮挡等措施収储到收集池,定期抽取送至污水厂,现场安排专人看守。             
    
第三个问题:责成吉林热电厂采取如下措施:在坝址区西段增加4眼降水位井。原降水位井之间加密12眼开采井,对原有16台降水泵进行洗井处理。解决地下水位压力高的问题。                                   
    
第四个问题:819日,龙潭区环保局监察人员再次到该厂现场检查,该厂相关设备已拆除完毕。

*

4

1239

丰满区白山乡腰屯村82016时左右十六局城建队搅拌站有不明气体泄露,附近村民出现辣眼睛、无法呼吸等症状,该村长告知村民先行撤离该村(部分村民已经撤离)。举报人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处理此污染问题。

丰满区

大气


    2017
8201702分,中水十六局工程人员例行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坝建设工程左岸拌和系统5#拌和楼顶部氨气回气管有白气冒出,确认为氨气泄漏,立即关闭漏点上下游阀门,并组织区域内人员撤离,同时报告项目部。项目部立即按应急方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吉林市环境监测站对场界以及附近的腰屯村河南社区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场界内有氨的成分,河南社区未监测出氨的成分。有部分群众出现流泪、咳嗽现象,经医院诊断属于轻微接触氨反应。821日,松花湖管委会环保局下达了《关于左岸拌和制冷系统停用整改的函》,要求其立即整改。十六工程局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方案。2017822日,调查组责成丰满电站重建工程大坝项目停产整顿,拆除左岸拌和制冷系统。

属实

    丰满电站重建工程大坝项目左岸拌和制冷系统于9月底前拆除完毕。经吉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确认,丰满电站重建工程大坝项目液氨回气管道氨气泄漏事故属于特种设备一般事故,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

5

1244

龙潭区缸窑镇棚户区居民饮用水取自哈什河,该河水污染严重,未经处理直接提供该棚户区居民使用,严重影响居民身体健康。举报人曾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无果。

龙潭区

    2017822日,龙潭区环保局、龙潭区林业畜牧局、龙潭区卫计局、缸窑镇政府成立联合调查组,对康屯村自来水泵站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在于屯河上游未发现工业企业和规模化养殖场,但河道内不同程度存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垃圾,对水体环境有一定影响。2017622日,吉林市龙潭区疾病防控中心对该自来水泵站及棚户区某住宅水质进行随机采样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2017822日,龙潭区疾病防控中心再次对该自来水泵站饮用水水质进行检测,水质不达标,主要影响因素是人畜粪便进入水体。针对饮用水水质不达标情况,缸窑镇政府立即启动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向居民发布停止饮用自来水公告,并设立临时供水点,保证居民饮用水正常供应。

属实

    一是对自来水泵房净化设备进行改造升级。针对净水设施老化的问题,824日,缸窑镇政府已将康屯村自来水泵站锰罐内锰砂进行了更换,并在净化池中加入河卵石、粗砂等材料,提升过滤效果。消毒设备更新为紫外线消毒设备,将在831日前完成。二是加强运行管理,安排专人管理泵房。三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和治理。向群众宣传水源地保护的意义,形成水源地保护的良好氛围。加大河道沿岸两侧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力度,清理河道,严防村民倾倒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等现象发生,安排沿岸窝吉村、于屯村和康屯村环保网格员每日巡查网格内河道2次,最大限度地减少污染。四是加大检测频率。近期,实行每三天对泵站出厂水及居民住户用水水质检测一次,待水质合格后恢复检测频率,并建立检测台账。五是从镇区外重新选取地下水源,将水源由地表水更换为地下水,20171031日前完成,从根本上解决饮用水问题。

约谈1人,通报2人。

*

6

1289

一是永吉县岔路河镇姜家村5社和8社有三分之二村民养猪,饲养约200-500头左右,粪污随意倾倒在道路旁,散发恶臭气味,严重污染周边环境;涨水是猪粪全部冲到耕地内污染耕地,村里不予处理。二是该村村民李某经营一猪饲料店并收购猪,平时将收猪的笼子放在温泉小镇小区西侧,将猪饲料堆放在小区入口旁的门市房内,猪笼子和饲料散发臭味,严重扰民。

永吉县

经调查,第一个问题属实,第二个问题属实。
第一个问题:属实。经查,两社12户养殖户存在将粪污倾倒在道路旁,散发恶臭气味的现象。
第二个问题:属实

属实

第一个问题:823日,永吉县环保局向李明养殖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治理,消除污染,826日清理完毕。镇政府及村委会督促养殖户及时清除露天堆放的猪粪便,并将按“六清”工作要求,加强散养户管理,督促及时将粪便还田。永吉县畜牧局将指导推进养殖户建设粪便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
第二个问题:中新食品区对被举报村民李勇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立即要求其整改,现李勇已经将猪笼子移走,门市房内猪饲料规范摆放,门市房附近异味消除。

 

7

1294

永吉县口前镇吉化路与永吉大街交汇处的立辉超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违规占用门前的人行道和花坛,搭建大型铁棚,影响行人通行;二是不定时加工铁器,电锯声严重扰民。举报人称该超市铁棚正在搭建中,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调查处理。

永吉县

噪声

第一个问题:属实。经调查,丽辉超市在其北侧占用人行道建设钢结构彩钢房作为临时卖场,未取得相关部门的建设许可,未占用道路花坛。
第二个问题:不属实。经调查,丽辉超市建设该彩钢房时间为817-19日,每天7-19时施工,已完工。目前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属实

第一个问题: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第一时间予以立案查处,依法对吉林市丽辉家园商贸有限公司履行法律程序,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两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将依据法律程序予以强制拆除。

 

8

1305

丰满区荣升路天天向上小区6栋楼下家门口私房菜馆、牦牛碗牛肉汤饭、巴伐利亚德国啤酒烧烤、陈福记粥铺等4家饭店将排烟管道安放在楼前,油烟扰民;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每日营业至23点以后,油烟和食客吵杂声严重扰民。此外,家门口私房菜馆和陈福记粥铺的烟道紧邻燃气管道,燃气管道已被熏黑,存在安全隐患。举报人要求取缔上述饭店。

高新区管委会

噪声 油烟

天天向上小区6号楼未设置专用烟道,不具备经营餐饮饭店条件。

属实

已责令4家饭店停止营业,紧邻燃气管道的烟道已拆除。

 

9

1310

昌邑区上海路(天津街东侧—嫩江街路段)有多家烧烤商户近两年每日17点至次日凌晨2点经营露天烧烤,油烟和噪音严重扰民。

昌邑区

油烟

821日晚23:00,吉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经过现场调查核实,昌邑区上海路(天津街东侧—嫩江街路段),商家总数284 户,从事餐饮经营76户,经营露天排档商家39 户。经营露天排挡的39户商家均不存在室外露天烧烤及现场加工行为。只有商家店内厨房产生油烟,通过烟道在楼顶向室外排放,部分排档商家收撤时间较晚,产生噪音扰民。

属实

截至823日,上海路露天排档商家39户,排档经营时间严格规范管理(17点—22点);卫生方面:每户商家已配备一名保洁员、大小垃圾桶,垃圾定时清理,确保无外溢;油烟排放方面,商家表示愿意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其中18家已完成安装,实现高空达标排放;3家不存在排烟问题;剩余55家未完成油烟净化器安装。现居民普遍反对业户安装高空烟道,如不能实行高空达标排放,建议由工商部门取消不具备经营餐饮条件业户的经营资格。

 

10

1329

一是每天下午4点多开始,丰满区景山街道钢厂小区前陆续有商贩露天烧烤,油烟、噪音严重扰民;当地居民向丰满区执法部门反应后被告知此处被弃管、不予受理。二是景山街道幸福里小区和荣光小区临街门市经营烧烤,每天占道经营露天烧烤,油烟、噪音严重扰民。

丰满区

油烟 噪声

问题一:822日,经查,露天烧烤的商贩系该小区附近居民,每天傍晚在小区门前摆摊,经营至22时左右,期间有食品加工油烟和经营噪音产生。沿丰街道市容市貌管理工作由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丰满中队与沿丰街道城管所共同管理,没有弃管、不受理情况发生。
问题二:822日,丰满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现场检查,群众反映的烧烤店4家,尚品烧烤、道口烧烤、日月兴烧烤和老三烧烤,确系有占道经营和露天烧烤行为,产生的油烟、噪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

属实

问题一:822日晚间,执法人员依据《吉林省大气污染管理条例》规定,做出口头警告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流动烧烤当事人立即禁止烧烤行为并依法取缔烧烤点。经执法大队复查、未发现再有流动烧烤现象。
问题二:822日晚间,执法人员依据《吉林省大气污染管理条例》规定,做出口头警告并下发了整改通知,要求4家烧烤店立即停止占道经营和室外烧烤行为。经复查,幸福里小区和荣光小区门市房4家烧烤店已将炉具、桌椅等经营设施移入室内进行经营。

 

11

1347

船营区解放西路吉林市政务大厅西北200米八方顺、连城烧烤、老胖串店每天下午16点至凌晨1点将烧烤炉摆放在商铺后侧室外,油烟和食客吵杂声严重扰民。

船营区

噪声 油烟

八方顺位于解放西路西城新居6号楼北数9号网点、20155月开业。
连城烧烤位于解放西路西城新居6号楼北数1号网点、20166月开业。
老胖串店位于解放西路西城新居6号楼北数56号网点、20151月开业。
三家商户存在室外经营行为,有专用烟道。

属实

821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对八方顺、连城烧烤、老胖串店三家商户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责令其停止门前占道经营行为,现八方顺、连城烧烤已安装完油烟净化设施,老胖串店油烟净化设施已经吊装到楼顶,825日安装完毕。
下步,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的总体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管理到位。

 

12

1350

船营区鞍山街船营交警队南行100米鞑子烤羊腿近两年每日下午16点次日凌晨经营露天烧烤,油烟严重扰民。

船营区

油烟

201782121:30,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鞍山街船营交警队南行100米鞑子烤羊腿近两年每日下午16点次日凌晨经营露天烧烤,油烟严重扰民问题,属实。该商户无露天烧烤行为,但存在占道经营、无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扰民行为。

属实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执法人员于82122:00,对存在违章问题的商户鞑子烤羊腿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已责令其停止门前占道经营行为,两日内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现已安装完毕。
下一步将进一步严格按照城市管理精细化、网格化、常态化的总体要求,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的方式,持续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管理到位。

 

13

1437

丰满区江东小区内有一锅炉房,冬季供暖期间排放大量煤烟,烟尘污染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危害居民身体健康。

丰满区

空气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8
22日,吉林市松花湖风景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供热锅炉处于停产封停状态。20173月,该企业锅炉冬季供热期间的现场监测结果显示,烟尘、二氧化硫超标准排放。松花湖管委会于84日对该企业违法事实进行依法立案,并于84日、88日分别送达了《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5000元罚款。

属实

依据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整治城区小锅炉污染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函〔20163号)、《吉林市环境保护局整治城区燃煤锅炉工作方案》,以及《吉林松花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加快推进辖区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的通知》(松管发[2017]11号)的要求,已责令该企业于2017101日前完成锅炉取缔或改燃。
目前,该企业已对锅炉改造项目进行了招投标审查,并将《27MW燃煤锅炉供暖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国家电网总公司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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