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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分局关于吉林市兴特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   时间: 2025-09-12 11:01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船营分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12日我局对吉林市兴特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造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12日-2025年9月16日(3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68437872 

通讯地址:吉林市船营区望云街545号 

邮编:132000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吉林市兴特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锅炉改造项目 

吉市()环建(表)字〔2025〕7 

2025年9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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