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起草形成了《美丽江城建设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
二、政策解读
1.起草依据
《规划》是对吉林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未来发展的战略性指导规划,起草的重要依据是《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省委、省政府美丽吉林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
2.规划目标
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安全现代、生态宜居为总目标,分3个阶段建设美丽江城。第一阶段为2024年到2027年,聚焦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第二阶段为2028年到2030年,聚焦提质加速、跨越发展,美丽江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第三阶段为2031年到2035年,聚焦根本好转、效果显著,美丽江城建设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全面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城全面建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