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桦甸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室装修项目。
二、服务内容:装修、通风系统、试验台拆装、设备搬运安装调试。
三、咨询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项目负责人一经确认,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报价;
4.询价人应为未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单位,应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咨询单位须5日内(含5日)回执。
四、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月之内。
五、需提供资料
(一)报价文件:
1.资格证明材料
A.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B.信用中国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息信息报告;
C.其它相关材料(非必须),请供应商自行决定提供。
2.报价单
(二)报价要求
报价方一经报价,价格在服务期限内不得更改,采购方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三)提交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
2.提交方式:资料应密封封装,每份材料加盖公章,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快递或直接送达至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邮寄地址:吉林省桦甸市启新街振兴路227号。
3.联系人:刘君甫, 电话:0432—66273449。
附件:桦甸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化验室装修项目清单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桦甸市分局
2025年8月8日
初审:刘君甫 | 复审:陈建胜 | 终审:霍介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