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废城市”是建设美丽中国的细胞工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无废城市”建设。在2018年2月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环境保护部部长李干杰表示将推动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无废城市”建设“无废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128号)。为落实党中央精神,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布署,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出台了《吉林省“无废城市”建设指导意见》(吉环固体字[2019]11号)。
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做出安排部署,由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牵头会同各相关部门制定我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多次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吉林市环境科学研究院起草形成了《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提高公众参与,更好地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现诚挚邀请全市企业、社会组织和公众为我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工作建言献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征集时间为即日起至2020年11月6日。
二、征集方式:有关意见建议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邮箱:jlssthjjgtc@163.com
三、电子邮件请注明“我为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建言”字样。为了方便与您联系,请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我们会对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严格保密。
附件:吉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年)(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