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 (吉林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规定,现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起草的《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各界人士可以将意见于2020年10月30日前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至吉林市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信息举报中心。
电子箱: 39314181@qq.com
联系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25号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432-62405205
传真:0432-62405205
附件:《吉林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细则( 试行 )》(征求意见稿)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0月10日